依据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经学院评议拟推荐应浩珍、董峰平参评2024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,拟推荐洪涛、贾媛超参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。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05日—2024年11月07日。
公示期限内,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于2024年11月07日16:00 前向学办反映,电话:28877731,邮箱:295255897@qq.com。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