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、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6〕273号),《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2〕260号)文件规定,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,经学生申报,学院基本条件审核,材料审查与评分,共评定49名本科学生获得2019/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情况见下面的Excel表格链接。
公示时间为:2020年11月13日—2020年11月17日。公示期限内,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于2020年11月17日15: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洪老师,联系电话:17858659027,邮箱:609653352@qq.com。
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-公示
信电学院学生办公室
2020年1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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